12月1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将北京等10个城市列为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的通知》,公布了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名单,我省烟台市成功入选。 按照通知要求,试点工作自2017年12月开始为期一年,试点城市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开展普查和建档挂牌,创新审批机制,完善技术标准,拓宽资金渠道,积极探索历史建筑合理利用路径。通过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研究提出破解当前历史建筑保护利用问题的政策措施,建立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新路径、新模式和新机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最大限度发挥历史建筑使用功能,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留中华文化基因,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城乡规划处??张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