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鲁建执注函〔2017〕23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及《关于造价工程师注册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标造函〔2016〕8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简化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注册人员将申报材料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 (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进行网上申报。打印注册申请表,申请人签字后经聘用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和相关附件扫描形成电子申报材料,通过管理系统上传上报。 二、申请注册人员和聘用单位登陆“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http://124.128.19.211:81/ )上报申请,聘用单位打印受理凭证单。转往外省(机构)的,只需要在“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上报电子数据,申请人直接到外省(机构)办理注册即可。 三、申请注册人员只需将注册申请表、材料受理凭证和注册证书(申报变更、延续、注销、暂停执业)报送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其他相关纸质申报材料留存聘用单位备查。 四、申请注册人员和申请注册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过程中的监管,加大对投诉举报的查处力度,对申报材料与事实不符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 ? ???????????????????? ?? 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 ?????? 2017年12月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