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十七个全国法治宣传日,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力度,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宪法精神,严格执行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周村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在人民公园组织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活动。 区局在现场悬挂“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横幅标语,设立宣讲台,向来往群众发放了《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淄博市户外广告设置的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条例》等法律宣传材料,并就群众提出的市容管理、垃圾清理和违法建设等方面的疑问进行了认真仔细地解答。 通过此次法律宣传活动,提升了群众的法律和法制观念,增强了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力度,营造了知法、懂法的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夏明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