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办事主体。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办理依据。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190号);
3.《山东省实施<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鲁建发【2008】8号)。
三、办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其中,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只可申请专业资质;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的企业,只可申请事务所资质;
2.已经完成执业人员注册手续,相关执业人员已经取得在本企业注册的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3.有较完善的组织结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4.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5.具备《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各资质等级及相应专业所要求的条件。
(二)工程监理企业申请事务所:
1.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书面合作协议书;
2.合伙人中有3名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合伙人均有5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经历;
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4.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三)工程监理企业申请丙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3.相应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中要求配备的人数;
4.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6.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首次申请监理资质不考核),即:与建设单位串通投标或者与其他工程监理企业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名义承揽监理业务;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将承揽的监理业务转包;在监理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首次申请监理资质不考核);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首次申请监理资质不考核)。
(四)工程监理企业申请乙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
4.有较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6.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首次申请监理资质不考核),即:与建设单位串通投标或者与其他工程监理企业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名义承揽监理业务;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将承揽的监理业务转包;在监理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首次申请监理资质不考核);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首次申请监理资质不考核)。
四、申请材料。
(一)工程监理企业申请“新设立、增加专业、延续、升级”需提供的材料。
?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在线填报信息并生成打印,盖章签字后逐级上报,一式3份);
??? 2.已有部、省两级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扫描上传,新申请无需提供);
??? 3.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上传),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上传,仅限2017年底前);
??? 4.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扫描上传);
??? 5.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及任命(聘用)文件(扫描上传);
??? 6.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任命(聘用)文件、毕业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加盖执业印章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上传);
??? 7.《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和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上传);?
??? 8.企业组织结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材料(扫描上传);?
??? 9.企业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购置发票、校验证明等证明材料(扫描上传);?
??? 10.办公场所自有产权证明,或出租方产权证明和租赁合同(扫描上传);?
??? 11.企业2年内完成监理代表工程的证明材料,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工作总结、监理业务手册,监理合同及其备案证明、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以及工程所在地市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企业业绩核查汇总表》(扫描上传,仅申请升级甲级时提供);
??? 12.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正、副本(扫描上传,仅甲级设计企业或以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申请甲级监理资质时提供);
??? 1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投资方在其所在国或者地区的注册(登记)证明、相关业绩、银行资信证明、经注册会计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表(投资方成立不满三年的按其成立年限提供)、申报资料中如有外文需附中文译本(扫描上传,仅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监理资质提供)。
(二)工程监理企业申请“变更”需提供的材料。
??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在线填报信息并生成打印,盖章签字后逐级上报,一式3份);
??? 2.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情况说明(扫描上传);
???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上传);
??? 4.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扫描上传);
??? 5.企业新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扫描上传,仅变更企业名称、详细地址、注册资本金、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 6.企业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和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上传,仅变更企业名称时提供);
??? 7.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和技术负责人的毕业证、相关专业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扫描上传,仅变更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时提供);
??? 8.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股东大会关于企业改制或股权变更的决议、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企业申请改制的批复文件(扫描上传,仅企业改制时提供)。
(三)工程监理企业申请“核定”所需提供的材料。
序号 | 申报材料 | 跨省 变更 | 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 | 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 | 国有企业改制 | 企业外资退出 |
1 |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变更受理信息采集表》(涉及企业均需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 √ | √ | √ | √ | √ |
2 | 所有具有部批资质企业的《企业资质申请表》 | √ | √ | √ | √ | √ |
3 | 经企业的工商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 √ | √ | √ | √ | √ |
4 |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 √ | √ | √ | √ | √ |
5 | 企业部批资质证书复印件 | √ | √ | √ | √ | √ |
6 | 企业章程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 √ | √ | √ | √ | √ |
7 | 可反映企业净资产的合法财务报表(新企业,如原企业变更后仍具有资质也需提供) | √ | √ | √ | √ | √ |
8 | 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或跨省迁出证明 | √ | √ | | | |
9 | 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注册执业人员预注册证明材料(标准中要求考核的注册人员,新企业因无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无法完成注册的,需提供) | √ | √ | √ | | |
10 | 新企业中满足标准要求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近一个月社保证明(仅勘察设计企业变更) | √ | √ | √ | √ | √ |
11 | 企业迁出地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 √ | | | | |
12 | 企业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母公司)或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 | | | √ | |
13 | 改制、重组、分立等方案复印件 | | √ | √ | √ | |
14 | 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复印件 | √ | √ | √ | √ | √ |
15 | 原企业法律承续(含债权债务)或分割情况的说明材料(需所有企业共同签署) | | √ | √ | √ | |
说明:
1.“原企业”是指申请变更的资质在变更前,具有该项资质的企业,“新企业”是指申请变更的资质在变更后,具有该项资质的企业。
2.企业合并、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中,涉及企业跨省的,还应提供第11项;企业合并、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企业外资退出中,涉及企业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母公司)的,还应提供第12项;企业性质由外资变为内资的,还应提供外商投资批准证书注销证明。
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变更受理信息采集表》通过软件填写。软件下载路径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办事大厅-《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填报软件》免费下载”。
4.《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参见《关于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函[2005]375号)。
5.《企业资质申请表》参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示范文本”。
(四)工程监理企业申请“增补”(含增加、更换、遗失补办)需提供的材料。
1.企业补办资质证书的书面申请(扫描上传);
2.设区市主管部门盖章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增补审核表》(扫描上传)。
(五)工程监理企业申请“注销”需提供的材料。
1.设区市主管部门盖章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注销申请审核表》
(扫描上传);
2.资质证书原件(以邮寄方式寄送)。
五、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
六、办理时限:
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14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时限)。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咨询电话:0531-87086928
九、监督电话:0531-87907916
?
附件:
1.工程监理企业新申请甲级资质办理流程
2.工程监理企业新申请事务所、丙级、乙级资质办理流程
3.工程监理企业申请甲级资质延续办理流程
4.工程监理企业申请事务所、丙级、乙级资质延续办理流程
5.工程监理企业申请事务所、丙级、乙级资质名称变更办理流程
6.工程监理企业申请甲级资质名称变更办理流程
7.工程监理企业申请事务所、丙级、乙级资质非名称变更办理流程
8.工程监理企业申请升甲级资质办理流程
9.工程监理企业申请升乙级资质办理流程
10.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核定办理流程
11.工程监理企业申请事务所、丙级、乙级资质增补办理流程
12.工程监理企业申请甲级资质增补办理流程
13.工程监理企业申请丙级、乙级资质增项办理流程
14.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注销办理流程